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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工作
历史与哲学学院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历史与哲学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19

根据《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历史与哲学学院2026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历史与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负责制订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并处理突发事件

按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具备正高职称的导师担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下具体实施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二)科学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线上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小组通知到考生。

(三)复试的基本条件

1.《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国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其他学术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6.个人陈述

7.诚信考试承诺书

8.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要求的格式将各项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学院_报考专业_考生姓名”(相关材料从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taru.edu.cn下载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工作

(四)复试内容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不少于15分钟/人)

专业能力考核:以随机抽题等方式进行。专业型硕士重点考查在本领域的专业实践能力、创作实践能力等。

综合素质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本科成绩、科研或实践经历、个人陈述等,通过交流问答等形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查。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百分制,不少于5分钟/人)

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以随机抽题或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90% +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

、录取

1.复试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完成复试过程的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环节缺考,则不予录取。

、信息发布和公示

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本科毕业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学前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监督和复议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学院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个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

研究生处:0997-4682652

纪委:0997-4686122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997-4680078

(三)实行复议制度。

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997-4680078

、严肃纪律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和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缺乏诚信。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自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历史与哲学学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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